(1991年6月6日 法[经]函[1991]64号)
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: 你院京高法(1990)第208号请示收悉。经研究,同意你院的意见。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专利案件时,可以根据该案件所涉及的技术领域,聘请有关技术专家担任陪审员。
地址:上海市嘉定区佳通路31弄3号楼1007-1008室 统一客服:400-6866-101 电话:021-35310345 、51873297 投诉电话:021-51698315 传真:021-35310349
Copy Right ©2009 http://www.lidong.org 上海立东品牌策划事务所 沪ICP备07025076号-2
沪ICP备07025076号-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