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标复审案例

我所代理第12015248号图形驳回复审商标获商评委支持

发布时间:2016-01-15 01:18:28  浏览:3482  来源:

商评字(2015)第0000096634号

申请人:上海晶马贸易发展有限公司

委托代理人:上海立东品牌策划事务所(普通合伙)

申请人因12015248图形商标(以下称申请商标)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,向我委申请复审。

经过审理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我委决定: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,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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